本期“院庭长示范庭”走进泉港区南埔镇天竺村,该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,由泉港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王柳玲开庭审理。鉴于当事人年至耄耋、行动不便,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,为群众提供“零距离”的司法服务,承办法官决定开展巡回审判,将庭审现场“搬到”当事人所在地——南埔镇天竺村。
本次庭审活动邀请泉港区人大代表陈文金、王龙添,区政协委员连秀忠、林茂和人民陪审员施秉中,院领导侯炳泉、叶绿萱和部分法官代表担任评委。同时邀请当地村干部、村民代表观摩庭审。
案情简介:
2021年8月,被告柯某珠无证驾驶无号牌超标二轮电动车,与原告严某凤发生碰撞,致使原告受伤及车辆损坏。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,由被告承担全部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被告仅先行支付医疗费1.7万元。对后续的医疗赔偿费用协商未果,原告诉至该院,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8万余元。立案后,被告辩称,因其经济极其困难,无力承担过高赔偿费用。
庭审过程:
承办法官依法有序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、质证、辩论、最后陈述等环节,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。综合被告在事故后悉心照料原告,态度较为诚恳等情况,为达到“案结事了人和”效果,法庭将“法、理、情”融入案件调解环节,于细微处传递司法温度,同时邀请在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陪审员、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调解。最后,原告表示谅解被告,由于被告经济条件有限,同意减少赔偿费用。被告则承诺,如协商一致将立即将赔偿费用支付给原告。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多方共同努力,此前,“剑拔弩张”的原、被告当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,调解结案并当场履行。
此次巡回审判,既妥善化解了案件矛盾纠纷,法院干警还与村干部等一道开展普法宣传,为当地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,解答法律问题,现场互动氛围浓烈,获得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。
泉港区第五届人大代表陈文金:
通过旁听这次庭审,受益匪浅、感触良多。在这个案件中,我了解到原告住院期间,被告主动陪护、照顾病床上的原告直至出院,令我们十分感动。交通安全无小事,通过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应当时刻遵守交通法规,切莫因违反交通法规,承担法律责任。
泉港区第五届政协委员连秀忠:
将审判法庭“搬”进村里,不仅为当地村民带来一次新颖而又有意义的普法教育活动。同时结合案件特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,彰显了法院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理念,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司法便民为民的真实关怀和温暖,希望法院接下来可以多开展这样的送法下乡活动。